关于学校采购限额正式提高的通知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22-09-13浏览次数:10

各院、系、部门:


 由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,并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,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正式由5万元提高至10万元,部门(院系)自行比价采购标准由1000元提高至2万元,采购申请起点仍为1000元。标准调整后,相关采购流程如下:

采购预算2万元(含)以上、10万元以下非政府采购项目:

 第一步,需求部门根据本部门、院、系三重一大规定,执行通过相关流程;

 第二步,通过OA采购申请流程填写采购申请;

 第三步,采购申请审批通过后,通过OA部门院系自行采购流程进行三方比价或简易单一来源采购。如涉及特定项目,在学校供应商库内采购。

采购预算1000元(含)以上、2万元以下非政府采购项目:

OA填写采购申请经审批通过后直接采购。如涉及特定项目,在学校供应商库内采购。

 (如部门、院、系三重一大规定,请根据规定执行通过相关流程。)

政府采购流程、其他预算金额非政府采购流程不变。


此次提高限额标准以提升小额采购效率的方案得以实施,基于各部门、院、系前期的大力配合和信息化建设的提升,自行采购部门、院、系应当进一步压实自行采购主体责任,强化自行采购内部控制与管理,避免排除竞争,避免以不合理的价格、支付要求等交易条件实施采购,并妥善留档与采购活动相关的文件和记录。



 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

20229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