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院)、部、处、室:
为进一步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的要求,根据《上海戏剧学院货物或服务项目采购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附件1)精神,从7月1日起,凡在政府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金额在伍万元(不含)以下的采购项目,原则上由各部门、院系自行组织实施。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采购项目范围
凡在政府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金额在伍万元(不含)以下的采购项目,除学校另有规定外,由各部门、院系自行组织实施。
采购方式
1. 1000元至5万元(不含):三方比价为主,满足条件也可简易单一来源采购;
2. 1000元(不含)以下:直接采购;
3. 涉及供应商库的项目采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采购程序
三方比价流程:请见附件2《三方比价流程图》;
简易单一来源采购流程:请见附件3《简易单一来源流程图》;
流程结束请各部门、院系自行归档管理。
文件及表格下载
学校官网—机构设置—党政管理机构—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
采购与招投标规章制度查阅请至“信息公开”栏;
流程图与表格下载请至“在线服务”栏。
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
2020年6月30日